2015年海军和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已启动。海军与空军招飞选择一般包括初选、复选和定选三个阶段。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报考。

  海军在京增招2名飞行学员

  海军2015年拟在北京市招收飞行学员7名,比2014年增招2人。

  海军招飞对象为2015年应届高中毕业男生,外语限英语,年龄16至19周岁(1995年9月1日至1999年8月31日出生),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条件和海军飞行学员选择条件,通过会考(文、理科),且预计高考成绩达到北京市二本以上录取线。

  海军招飞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海军北京招飞初检预选将于10月23日、24日上午在丰台区东大街5号海军招飞办进行。预选内容包括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和文化诊断。其中,体格检查主要为眼科、耳鼻喉科、外科、内科等;政治审查主要对体检预选合格对象的报考资格、报考动机、现实表现、学习成绩、本人及家庭成员和社会关系政治历史情况进行审查,并发放《初检合格对象登记表》、《献身国防事业志愿书》、《飞行心理品质情况调查表》。

  今年,海军继续进行文化课诊断。体检预选合格且完成政治审查登记的考生还要参加文化摸底诊断,文化课诊断设数学、语文、英语、物理四科,分文理科同考和文理科单考两大部分,淘汰比例约为各地市参考人数的20%。

  参加招飞初检预选的北京考生,要在参加初检日期的上午9时前,携带《海军航空兵学院考生报名表》(用黑色碳素笔填写)、身份证、本人及家庭户口簿、近期一二寸免冠同版彩色照片各四张、孩子证、团员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到预选站报到。参检考生不需空腹检测,可适量用餐。



  空军招飞在京12月举行初检

  2015年,空军继续面向两类孩子招收选择飞行学员。一类是普通中学应届高中学员,另一类是军队院校应届本科学员。普通中学应届高中学员条件为男性,年龄不超过19周岁(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所在学校的正式学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诊断(外语限英语、俄语),预估成绩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先进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左右。

  目前,2015年空军招飞工作已启动,北京考生初检时间安排在12月6日、7日。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空军招飞工作局(海淀区闵航路25号)参加初选。初选体检内容包括眼科、外科、耳鼻喉科、内科等。体检合格的考生还要参加文化诊断,科目为数学和英语。

  空军招飞突出对飞行学员综合素质的选择,考生按综合成绩位置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为高考成绩和心理选择成绩之总和,心理选择成绩一般可加17分至30分,加分后达到一本线,就符合空军招飞文化成绩要求。



  海空军招飞选择三阶段

  海军、空军招飞选择一般包括初选、复选和定选三个阶段。

  海军初检预选以地市为单位采取末位淘汰,淘汰比例约为20%。全面检测一般于翌年2月至5月在指定检测站组织实施,对初检合格考生身体、心理品质、政治条件、文化成绩等进行综合考核。高考成绩公布后,海军招飞办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心理品质成绩出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各省招生计划130%—150%左右,确定参加定选考生名单。对定选合格考生,从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品质、文化成绩四个方面进行全面衡量、综合评定、择优录取,由海军招飞办呈报上级机关确定录取名单,于7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空军招飞选择初选时间为2014年9月至12月。复选时间为2014年12月至2015年3月,在招飞选择中心设置的检测站进行,主要包括文化诊断、体格检查、心理选择和政治考核。定选时间为2015年4月至7月,在北京空军招飞局检测基地进行,分批次对符合推荐条件的考生集中选择。空军招飞将进一步突出军事飞行职业选择特色,积极探索综合心理选择成绩与高考成绩择优录取工作。


  联合培养“双学籍”飞行学员

  2015年,海军、空军继续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招收培养“双学籍”飞行学员。

  招收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诊断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学员,成绩要达到生源所在地先进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相关普通高等学校录取要求。考生入学后由地方高校负责文化知识及相关专业理论教育,军队院校负责飞行专业理论及实践教育。

  “双学籍”飞行学员学制四年,学历本科。在普通高校学习期间,享受军队院校飞行专业学员相关待遇,毕业颁发由军地高校同时具印的毕业证书,授予相应学位。

  学习期间,因身体或技术等原因不适合继续学习飞行的,停止“双学籍”培养,转入相关军队院校学习地面专业。


  2014年招生录取情况

  2014年度海军较早在京招飞,计划招收5人。约100名北京高考生报考海军招飞,较终录取了5名飞行学员。录取总成绩较为611分,较低分为531分。

  空军2014年录取的5名飞行学员中,较为630分,较低分为561分,加上心品诊断优秀的加分政策,所有考生成绩都达到一本线。



  学制、待遇

  海军飞行学员入校3个月后取得学籍和军籍,并军龄,父母享受军属待遇。在校学习期间,实行供给制,统一发放被装和津贴费,有较高的伙食、营养标准。第4学年结业时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科学位,享受副连职干部待遇,授予海军中尉军衔。第5学年完成高教机驾驶训练科目。飞行学员毕业后,授予军事学学位,分配到海军航空兵部队,享受飞行专业岗位津贴、等级津贴、任务津贴和飞行小时补助金,职务可优先晋升为正连职。

  空军飞行学员进入空军航空大学后,经过3个月考察期,合格者取得学籍、军籍。在校学习4年,孩子主要接受基础教育和初级教练机飞行训练。期间除享受军校学员的待遇外,还享受飞行津贴、空勤伙食、特种装具等待遇。达到培训要求的,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授予学士学位,享受副连职军官待遇,如因身体或技术等原因不适合继续学习飞行,转入相关军队院校学习地面专业。大孩子飞行学员将先后在空军航空大学、飞行学院各学习1年,入校即享受军官待遇,毕业后获得军事学学士学位,定为正连职飞行军官,授予空军中尉军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