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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是中日邦交正常化40周年;仡欀腥贞P系40年來的發(fā)展,顯然并非一帆風順,而是歷經(jīng)諸多曲折。時至今日,兩國經(jīng)貿合作成績斐然,人員往來規(guī)模不斷擴大。但遺憾的是,由于日本政經(jīng)學界一些人的言行破壞了中日兩國欲求“政治互信”的現(xiàn)實基礎,中日關系在諸多方面正顯示出越來越強的“戰(zhàn)略競爭”態(tài)勢。與此相關,兩國民眾的心靈之間的距離正漸行漸遠,親近感下降已成明顯趨勢。“四十而不惑”竟然成為評價當今中日關系的不恰當詞匯。
究其原因,國內有觀點認為在于中國的助力發(fā)展造成日本的不適應乃至驚恐,甚至產生“戰(zhàn)略焦慮”,為日本的前途擔憂。這種觀點乃屬自我評估過高,有硬給他人戴帽之嫌,或可理解為實為日本客觀開脫的“發(fā)展失衡觀”。日本一些人鼓吹的“中國威脅論”,冷戰(zhàn)時代即已有之,與中國改革開放后的助力發(fā)展不存在直接的聯(lián)系。何況目前中國的綜合國力(尤其科技創(chuàng)新能力和軍事投放制御能力)遠未達到能夠全面威脅日本發(fā)展的水平,連越南、菲律賓一類國家都敢在領土問題上無中生有地向中國叫板,何況似日本之強國。其實日本并非“戰(zhàn)略焦慮”,而是“戰(zhàn)略沖動”。美國在阿富汗以西的“問題”大致解決后,明確提出了“重返亞洲”(實即重返東亞)的戰(zhàn)略。日本的“戰(zhàn)略家”們自以為適逢難得的重大戰(zhàn)略機遇期,或以為中國共產黨集中精力準備十八大而無暇外顧,趁此“良機”日本必須為鞏固乃至提高在亞太的地位放手一搏。從首倡“自由與繁榮之弧”到推進“價值觀聯(lián)盟”,從制定新的《防衛(wèi)力量整備計劃》將軍事力量南移到積極與韓國簽訂《軍事情報保護協(xié)定》(在較后一小時遭韓國拒簽),從承諾向菲律賓贈送12艘巡邏艦艇到承諾幫助越南培養(yǎng)海岸警備人員等等,日本為在中國周圍拉幫結伙、制造遏制中國的包圍圈動作頻頻,不遺余力。
在日本采取這一系列行動的大背景中,有兩項直接以擴大日本權益、同時遏制中國發(fā)展為目標的動作更值得關注:其一是妄圖指沖之鳥礁為島,借以圈出大片的管轄海域及“大陸架”甚至“外大陸架”;其二是妄圖通過將釣魚島等島嶼“公有化”或“國有化”,使日本占有釣魚島等島嶼更加“名正言順”,使其以釣魚島為一基點劃出的東海中間線理由更加“充分”。其前項動作已遭遇挫折,其后項動作正在變本加厲地進行。中國對此當然不會漠然置之,而是果斷采取應對措施。日本在釣魚島問題上挑起的紛爭,已經(jīng)嚴重破壞了紀念中日邦交正;40周年所應具有的熱烈友好的氣氛。
一、解決好釣魚島問題就是維護中日關系大局
進入2012年,日本在釣魚島問題上動作不斷。1月,日本政府以將為作為日本專屬經(jīng)濟區(qū)基點的39座離島命名為名,將釣魚島群島內的四座小島礁夾帶其中,以顯示日本對釣魚島群島的“主權”。對此,《人民日報》刊文指出,日本“企圖對釣魚島附屬島嶼命名,是明目張膽地損害中國核心利益之舉”。“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固有領土,中國對此擁有無可爭辯的主權,中國捍衛(wèi)釣魚島領土主權的決心是堅定不移的。”日本“不要一意孤行,不要試探中國維護主權的意志和決心”。然而,日本政府仍一意孤行,于3月2日正式“公布”其命名,并聲稱將根據(jù)2010年頒布實施的《日本低潮線保障法》進一步加強對島嶼的“管理”,例如實施類似沖之鳥礁的變礁為島“工程”,向國際社會明示日本領海的范圍,趁機占有“大陸架”,擴大專屬經(jīng)濟區(qū)。顯然,日本的做法嚴重違背了《聯(lián)合國海洋法公約》的基本規(guī)定。
4月16日,開口閉口稱中國為“支那”的日本右翼政客、東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在訪美演講中表示,東京都要通過向“尖閣諸島”(即日本在竊占我釣魚島群島后起的日本名)的所有權人購買的方式實現(xiàn)其公有化,以“保衛(wèi)尖閣諸島”。隨后在華盛頓接受媒體采訪時宣稱,美國曾將釣魚島“作為沖繩縣的一部分返還日本”,中國說要打破日本的“實際控制”,“這些話聽起來就像是針對日本的宣戰(zhàn)布告”,日本政府必須更加強硬。石原真說真干,在熱熱鬧鬧地募集“捐款”的同時,一方面積極與“私有主”聯(lián)系“購買”相關事宜,另一方面組織都議員等赴釣魚島周圍“釣魚”、考察,不斷向政府施加壓力。7月2日,石原在《產經(jīng)新聞》著文稱,回首歷史便知,改變世界的“少有的力量”,極言之就是“軍事力量”。如果日本在釣魚島問題上屈服于中國的壓力,輕率地將日本的國土島嶼交給中國,這“無異于國家的自殺”。7月5日,日本石垣市兩名議員登上釣魚島群島中的北小島。7月7日,野田佳彥首相宣布“尖閣諸島國有化”的方針,并立即開始了相關工作。7月24日,野田佳彥首相在參議院回答質詢時表示,日本政府已正式開始著手收購釣魚島手續(xù),目前正在準備籌措預算,爭取在明年4月政府同土地所有者之間的租約到期之前,將釣魚島國有化。
回顧2012年上半年中日之間關于釣魚島問題的應對往來,日本挑事在先,中國應對在后,但斗爭的主動權正在越來越多地轉到中國一方,日本反而日益陷入被動。之所以出現(xiàn)這種局面,與中國外交方面堅持原則、措施果斷分不開。針對日方在釣魚島問題上嚴重威脅我主權的一系列無理舉動,一些學者視之為“鬧劇”,是無聊政客在“刷人氣”、“博選票”,主張“以中日友好大局為重”,注意“中日關系不能被石原綁架”,甚至提出“中日都要防范極端分子挑事”。但中國外交方面認識到日本這次在釣魚島挑事的嚴重性,對日本的每一個動作都毫不含糊地嚴肅回應,表明決不退讓的堅定立場,強調“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固有領土,中方對此擁有無可爭辯的歷史和法理依據(jù)。中國的神圣領土決不允許任何人拿來買賣。中國政府將繼續(xù)采取必要措施堅決維護對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的主權”。7月11日,中國外長楊潔篪在與日本外相玄葉光一郎會晤時,重申了中方在釣魚島問題上的原則立場,“敦促日方切實信守雙邊迄今達成的有關共識和諒解,回到與中方通過對話協(xié)商管控分歧的正確道路上來,以切實行動維護兩國關系大局”。在此同時,中國漁政船編隊多次進入釣魚島附近海域進行常態(tài)化護漁巡航,面對日方船只的擠壓和喊話干擾,中方漁政船以嚴正立場回應日方。日本當局對此曾兩度向中方提出交涉和抗議,但中國外交部均表示拒絕接受,并對日方船只干擾中方公務船執(zhí)行公務表示強烈不滿。
2012年上半年中國在處理外交問題上表現(xiàn)出了新的特點,取得了一大進步,以致使日本看慣了中國外交“出牌”方式的人直呼“看不懂”。中國外交較主要的變化是,從理想回歸現(xiàn)實,理想主義與現(xiàn)實主義相結合。在對日外交方面,既主張維護大局,又注意解決實際問題。所謂“大局”不是空洞抽象之物,而是由許多具體事物(實際問題)組成的。不解決好這些實際問題尤其影響深遠且重大的問題,則難以維護大局。所以,不能因顧慮一時的影響而對解決實際問題猶豫不決,不能總想著犧牲小局以維護大局,而應該是努力解決小局問題以維護大局。無視或掩蓋小局問題,對于維護大局來說是很危險的。大局與小局是相互存在、相互影響甚至在內外條件滿足時可能相互轉化的關系。類似這次釣魚島問題,如果面對日方的挑事抱息事寧人的態(tài)度,束手無策或措施失當,致使日方的企圖得逞,則中日關系可能遭到嚴重破壞,甚至釣魚島問題自身就會成為決定中日關系發(fā)展或倒退的大局。另外,大局所包含的內容也不是固定不變的。40年前,中日關系的大局是實現(xiàn)邦交正;,相對而言臺灣問題是小局,中方可以在如何處理“日臺和約”等問題上適當做出原則性的讓步。此后數(shù)年,簽訂《中日和平友好條約》成為中日關系的大局,相對而言釣魚島問題是小局,中方則提議將釣魚島問題留待后人解決。中國改革開放后,友好合作成為大局,歷史認識問題本可以放一放,但由于小泉純一郎首相多次參拜靖國神社,大局受到嚴重影響,才由兩國政府協(xié)商,通過中日歷史共同研究等方式解決歷史認識問題,以維護大局。在“戰(zhàn)略互惠”成為中日關系大局的今天,釣魚島問題雖然仍是小局,但已不是長久擱置無礙的小局,而成為應認真解決的小局。解決好釣魚島問題,就是維護中日關系大局。如果看不到這些變化,一味地以“維護大局”來限制解決小局問題,則大局較終難以維護。
處理外交問題往往涉及國家利益,所以理應慎重。對于如何解決這些重要的外交問題,一些“戰(zhàn)略家”們的口頭禪便是“抓住戰(zhàn)略機遇期發(fā)展自己”。這句話雖然沒有錯,但如果將抓住戰(zhàn)略機遇期與解決外交實際問題尤其是解決事關國家根本利益的重要實際問題對立起來,則有失偏頗。在這次處理釣魚島問題的過程中,這種“機遇論”聽得不多,客觀環(huán)境較為寬松。這一變化使得外交方面在應對日方挑事時有更大的可操作空間,應對更加自信,決策更加合理、有力。
中國是儒家文化圈的核心,中國外交自然要受到儒家文化的影響。這就是太重君子之道,有些“好面子”。如果對方的外交是君子之道加小人之術,甚至以小人之術為主,則只懂君子之道者難免陷于被動,甚至吃虧上當。回顧17世紀以來的日本外交,對琉球是先肢解(將北部諸島并入薩摩)、后改名,較后全部吞并;甲午中日戰(zhàn)爭、日俄戰(zhàn)爭及太平洋戰(zhàn)爭,日本都是先搞突然襲擊消滅敵方有生力量,然后再宣戰(zhàn);“九一八”事變和“七七”事變都是日本一手制造的事件,以此制造出不斷擴大侵華、妄圖較后鯨吞中國的借口;當代則有強行對我東海各油氣田和釣魚島群島中的島嶼命名,不僅無視中國對東海大陸架的合法權益,甚至對其劃出的所謂“東海中間線”以西至距日本200海里處也主張日本的權益;通過變沖之鳥礁為島以主張200海里專屬經(jīng)濟區(qū)及350海里外大陸架等等,日本外交中的這類小人之術不一而足。
中國重君子之道,在對外交往中以國際法及國際慣例約束自己,行事謹慎小心。在對方不按國際法和國際慣例行事時,中方若仍機械地依國際法或國際慣例要求對方,恐怕很難達到目的。國際法和國際慣例并非通用,不可能包羅國際萬事,國際法和國際慣例也需要在解決層出不窮的新的國際矛盾過程中不斷得到擴展、充實和改進。所以,應以國際法及國際慣例約束自己而不是束縛自己,不得已的情況下“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或許效果更好。在考慮釣魚島問題的應對措施時,中國已經(jīng)這樣做了,今后當然會繼續(xù)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