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下面的材料,按要求寫一篇不少于800字的作文。
3月5日,東莞中堂大橋一輛大眾轎車強行變道,被一輛比亞迪撞翻。比亞迪車主唐錦湘把行車記錄儀拍攝記錄的車禍過程放到了網上,一些網友把他拉近微信群,吹捧他做得好,贊揚他“干得漂亮啊”“就應該撞他”等,并向他求教經驗。此后,交警部門的事故認定書,更近乎為比亞迪車主贏得了“馬路俠客”的贊譽。但當唐錦湘在微信群發(fā)語音“如果不是全責我一般不會去撞,只要是對方全責我就會去撞”被翻出來之后,有人開始指責唐錦湘故意撞車、涉嫌蓄意謀殺,被大家贊揚的唐錦湘又成了大家批判的對象。較后唐錦湘后悔的并不是當時沒有剎車,而是不該把視頻發(fā)到網上。
對于以上事情,你怎么看?請你就某一個或某一群人的表現,表明你的態(tài)度,闡述你的看法。要求:選好角度,確定立意,明確文體,自擬標題;不得套作,不得抄襲。
【優(yōu)秀作文】
莫讓法律漏洞成了道德缺口
近日,一則比亞迪車主因對方車主變道負全責而將其車輛撞翻的消息在網上受到熱議。而網友們的多方態(tài)度轉變也使人議論紛紛。而我更驚訝于比亞迪車主對該事件做出的行為。難道法律的漏洞可以成為我們拋棄生命至上理念的理由嗎?
姑且不考慮變道車主是否是因為有緊急事情而迫不得已違法。但只論這樣直接撞上去的后果是什么,輕則車輛報廢,重則失去生命。而這么嚴重的后果竟還比不上冰冷條規(guī)上的寥寥幾字,這著實不令人心寒。難道人性的悲憫之心竟比不上法律上的利益選擇嗎?
再者,在這件事件上,比亞迪車主的態(tài)度與地想也是病態(tài)的。-----只要責任不在我,我就可以在這范圍內做出較大的破壞嗎?這個邏輯是無論如何都說不通的。相反這件事情讓我想到了幾千年前圣人們提出的一個詞語——“慎獨”
在這個案例中,車主面臨的場景與“獨處”是十分相似的,車主熟悉交通法規(guī),知道按照法規(guī)自己將不會受到懲罰。這不就像是將自己置身于一個看不見的地方,你無需擔心他人的看法,也不用承擔一切事情的后果。而此時你的選擇,往往體現的正是一個社會個體的素養(yǎng)品格。
所以我們才要認識到內心修養(yǎng)的重要性。不讓法規(guī)存在的些許漏洞成為放縱自己道德底線的理由。因為除了表面上粗淺簡單的標量尺度外,人們的心中都具有一本無形的法則,它也許不能較客觀的評價你的行為,也不應能夠很好地衡量你的利弊得失,但它卻是這世界萬物之中較精準的判斷原則。
而文中的比亞迪車主顯然是把法律作為決定因素而忽略了內心的道德限度。而網友的較初看法也無不顯示了這一丑陋地向的常態(tài)。在我看來慎獨之心應人人有之,因為只有在無人情形下的慎重與自律才能確保在監(jiān)管下,我們能夠不打破法律準則而去做違心更違法的事情。
更重要的是,通過這個事例,除了加大對法律法規(guī)的修改與完善外,每一個公民都應該問問自己。你是一個考生,你是否在無人監(jiān)考是作弊。如果你是一個路人,你是否在無人看見時丟下那一片垃圾。如果你是一個商人,你又是否在獲得著某些不該有的小惠。如果你是官員,你又會用你的權利去做些什么。
人人都因該有慎獨之心,因為這才是一個國家興盛的根本要素,這也是你我對這個社會做出的較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