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yù)約高中1對1精品課程(面授/在線),滿足學(xué)員個性化學(xué)習(xí)需求 馬上報名↓
地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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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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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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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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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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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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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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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開始分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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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異地高考”需要五證,明年起,有居住證明及穩(wěn)定住所,穩(wěn)定職業(yè)及社保滿3年,子女有學(xué)籍且已連讀初中3年,可參加中職診斷錄;后年起,有居住證明及穩(wěn)定住所,穩(wěn)定職業(yè)及社保滿6年,子女有學(xué)籍且連讀高中3年,可參加高職診斷錄取,畢業(yè)后可參加升本診斷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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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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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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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開始分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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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居住證C證人員子女只能在上海參加中職診斷,只有持A證者的子女才可以在上海就地中高考。而根據(jù)上!毒幼∽C管理條例》,在該市有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和合法穩(wěn)定住所,并參加上海本地社會保險的外來務(wù)工人員可辦理居住證C證,積分達到規(guī)定分值的可辦理居住證A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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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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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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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開始分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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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起,在廣東具有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合法穩(wěn)定住所并連續(xù)3年以上持有居住證、按國家規(guī)定參加社會保險累計3年以上的進城務(wù)工人員,其隨遷子女具有廣東中職學(xué)校 3年完整學(xué)籍的,可報名參加高等職業(yè)學(xué)院招收招生診斷,可與廣東省戶籍考生同等錄取。2016年起,經(jīng)縣(市、區(qū))人民政府主管部門認(rèn)定的在廣東具有合法 穩(wěn)定職業(yè)、合法穩(wěn)定住所并連續(xù)3年以上持有我省居住證、按國家規(guī)定在廣東省參加社會保險累計3年以上的進城務(wù)工人員,其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參加中考并在父母 就業(yè)所在城市具有高中階段3年完整學(xué)籍的,可在廣東省報名參加高考,并可與廣東戶籍考生同等錄取 | |
重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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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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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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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備在重慶高中階段三年連續(xù)完整的學(xué)籍并就讀;普通高中孩子家長(父親或母親)還應(yīng)在重慶有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合法穩(wěn)定住所(含租賃),中職孩子家長不作條件限制;符合重慶市普通高考其他報名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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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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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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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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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考生在流入地具有兩年高中學(xué)籍,家長也不需要提供社助力明。按河北省教育廳、省發(fā)改委等部門制定的方案,隨遷子女在河北省參加中考,享受與當(dāng)?shù)爻W艏丝谧优却觥?/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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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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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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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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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足本省學(xué)籍、高中連讀三年、有穩(wěn)定住所三個條件的考生可就近報考。 | |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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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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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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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籍隨遷子女接受義務(wù)教育后,可通過中考錄取到流入地普通高中學(xué)習(xí),或憑初中畢業(yè)證書通過注冊入學(xué)進入流入地中等職業(yè)學(xué)校學(xué)習(xí);自高中一年級起(含高一的 第二學(xué)期)在流入地普通高中學(xué)校就讀,取得就讀學(xué)校學(xué)籍,并參加了湖南普通高中學(xué)業(yè)水平診斷的應(yīng)、往屆學(xué)員,可憑學(xué)籍證明和其父母居住證在湖南報名參加 普通高等學(xué)校招生診斷;在湖南連續(xù)就讀兩年以上(含兩年)的中等職業(yè)學(xué)校應(yīng)、往屆學(xué)員,可參加湖南省普通高等學(xué)校對口招生診斷。 | |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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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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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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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高中階段完整學(xué)籍”。 | |
山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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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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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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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在山東省高中段有完整學(xué)習(xí)經(jīng)歷的非戶籍考生均可在山東就地(所就學(xué)的高中段學(xué)校所在地)報名參加高考,并與山東省考生享受同等的錄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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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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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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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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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合法職業(yè)、合法穩(wěn)定住所(含租賃)并參加社會保險3年以上,隨遷子女在吉林省普通高中階段有完整學(xué)習(xí)經(jīng)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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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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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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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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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籍孩子只要有浙江學(xué)籍,并在浙江連續(xù)讀完三年高中,就可在浙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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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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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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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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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西高中階段具有一年以上學(xué)習(xí)經(jīng)歷并取得學(xué)籍,系已知條件門檻較低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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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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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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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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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隨遷子女在當(dāng)?shù)負(fù)碛腥晖暾咧袑W(xué)籍外,要求隨遷子女家庭在當(dāng)?shù)赜泻戏ǚ(wěn)定工作和合法穩(wěn)定住所(含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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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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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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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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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將率先放開“異地高考”,有三年完整學(xué)習(xí)經(jīng)歷的非戶籍考生,可在福建就地參加普通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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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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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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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
從2013年起,凡在江蘇省取得普通高中學(xué)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學(xué)習(xí)經(jīng)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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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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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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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
進城務(wù)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津接受義務(wù)教育后入學(xué)診斷政策已被納入2013年天津中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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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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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前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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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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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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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
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采取漸進方式,從2014年高考開始,將逐步完善區(qū)外務(wù)工人員隨遷子女參加高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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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xì) |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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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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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 公布的《實施意見》主要明確了外來務(wù)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流入地的初中畢業(yè)和高中 | >>詳細(xì) |
廣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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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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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國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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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廣西初中學(xué)校就讀三年,取得廣西初中畢業(yè)證書,具有廣西高中階段完整的學(xué)籍,在廣西高中學(xué)校。 | >>詳細(xì) |
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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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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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
必須滿足3個條件:孩子在陜連續(xù)學(xué)籍滿3年;父或母在陜居住滿3年;父或母在陜繳納養(yǎng)老保險滿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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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xì) |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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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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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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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地高考方案從今年起實施,我省從今年開始接收應(yīng)屆、往屆隨遷子女在我省參加普通高考、高職統(tǒng)考和技能高考報名。 | >>詳細(xì) |
甘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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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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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 進城務(wù)工人員本人及子女均具有三年以上我省戶籍,且子女具有我省連續(xù)高中三年學(xué)籍的,可在我省報名參加普通高考。 | >>詳細(xì) |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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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明確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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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不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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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報名仍限定為常住戶籍在本省。外省籍考生因工作或?qū)W習(xí)需要申請借考,須經(jīng)戶籍所在地省級招辦同意后,方可在本省辦理借考手續(xù)參加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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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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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明確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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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高考報名時開始執(zhí)行 | 暫行規(guī)定明確:外來人員隨遷子女取得貴州省初中畢業(yè)證書,高中階段在貴州省連。 | >>詳細(xì) |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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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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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 自2013年起,凡在河南省就業(yè)的非就業(yè)地戶籍人員子女,父母一方有合法職業(yè)和穩(wěn)定住所(含租賃)并符合以下條件的。 | >>詳細(xì) |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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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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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
此方案適用于進城務(wù)工人員及其他非本地戶籍就業(yè)人員隨遷子女(以下簡稱:隨遷子女)初、高中畢業(yè)后在就讀地參加入學(xué)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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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xì) |
寧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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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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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 考生本人須在寧夏初中和高中學(xué)校連續(xù)就讀滿6年(截止日期按考生參加普通高考當(dāng)年8月31日前推)。 | >>詳細(xì) |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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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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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
2013年新疆各類考生的網(wǎng)上報名及報名資格審查工作有所優(yōu)先,將于12月10日前結(jié)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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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xì) |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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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明確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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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及家長在高考報名前已在青落戶且學(xué)籍在高考報名前已轉(zhuǎn)入青海,并且其原籍省(區(qū)、市)高考科目與青海高考科目一致(不一致則由省招辦按照青海省高考分值進行折算),就可以在青海參加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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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 | 未明確時間 |